1.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凡是调升的项目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此次调整的大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其医保属性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3.53项混合类项目(甲类项目+乙类项目)统一调升为甲类项目,报销就高不就地;
4.将“新生儿床位费”、“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两个自费项目调整为医保甲类项目。
二、重庆医保报销范围变化
1.改革前:挂号费、门急诊诊察费医保不予报销;特病门诊诊察费和住院诊察费按比例报销;
2.改革后: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门急诊诊察费和住院诊察费实行统一额度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