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向互换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清算、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根据办法,“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