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诊、急诊留观床位费。
3.
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就诊、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湿箱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4.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