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发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将由个人缴费基数的2.9%调整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5%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划入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