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的条件主要包括:
召回汽车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车辆存在安全缺陷,且该缺陷可能引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召回汽车必须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和评估,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召回公告。
召回汽车必须由汽车生产厂家负责实施,包括制定召回计划、通知车主、提供维修服务等。
召回汽车必须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维修服务质量和安全性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