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四个有利于:
一是必须有利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
二是必须有利于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实现;
三是必须有利于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产能不降低;
四是必须有利于城乡土地市场的统一,逐步实现城乡土地权利体系的一致以实现城乡土地制度的同地同价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