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才通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不论是A、B、C哪一类申请,一般首次入境均可获准在港逗留 24 个月,而且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申请人在获准逗留的期间可以在香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处批准。
申请续签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聘用,即需要获得香港工作offer且符合相关要求才可以续签。一般情况下,续签模式是2+3+3,若符合顶尖人才逗留模式,则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