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天津市没有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的区域。天津市规定,除夕至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至十六期间,在天津港保税区、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区域、天津市部分公园、旅游景区、重点商业区、重点商务区等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