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没有取消,只是更简单了。
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大病医疗保障费用实行“一站式”实时结算。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