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社会救助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行政诉讼主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行为发生争议而在法定程序和期限内提起的司法行为。
而申请社会救助属于社会救助制度的范畴,是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请求,要求社会救助部门提供救助的一种行政请求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