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法典未对车位销售溢价做出明确规定。
因为民法典针对财产买卖规定的原则是自由原则,即买卖双方可以自主协商财产价值;但是也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监管,比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评估与登记的程序和标准。
如果想要对车位销售溢价进行规范,在立法上需要考虑相关方面的利益平衡,可能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同时也需要充分调研相关行业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