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卫生工作的组成部门。
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省卫生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各项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