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3年3月9日印发,共二十七条,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签发、补发、换发、注销以及使用等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其中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一人一证”管理,签发单位应当建立专人专账,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电子化管理,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