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用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存放备用:将未用完的发票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备用,等下次需要时再使用。
2. 退回销售方:将未用完的发票退回给销售方,由销售方进行处理。
3. 报废处理:将未用完的发票进行报废处理,具体操作方法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未用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私自销毁或转让给他人,否则可能涉嫌税务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