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如下:
1.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具医保定点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办公室领取);3.医疗机构的实施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医疗机构的医保代号、社保号等相关证件号码复印件;5.6个月内开具的医疗机构的验收报告或评估复印件;6.医师、护士以及有关医疗人员的执业证医保代号复印件(若医疗机构已纳入劳动保障监管系统,则无需提供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