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社会化投资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由车主自愿安装使用的,服务费标准最高为60元/月·辆(含网络、通信等全部费用)。
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按规定强制安装 GPS 定位系统并提供服务,经费纳入部门和地方预算,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管服务平台不得收费,严禁变相设立服务平台收费。
对出租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安装使用 GPS 定位系统,属于财政投资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制安装使用强制服务的,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