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月初发。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新办法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归侨、侨眷,如果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应当确保其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由当地政府再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或生活确有困难的持有农业户口的归侨、侨眷,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救济。子女上学享受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