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延期利息是指当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时,按照协议约定需要支付的滞纳金或罚息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的额外利息。
计算加倍延期利息的公式如下:
加倍延期利息 = 借款本金 × 日利率 × 加倍延期利率 × 延期天数
其中:
借款本金:指未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
日利率:指约定的日利率,一般是年利率除以365;
加倍延期利率:指按照协议约定加收的延期利率,一般是约定罚息的几倍;
延期天数:指从原本还款日期到实际还款日期的天数。
例如,某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约定的日利率为0.05%,加倍延期利率为2倍,实际延期30天,则其加倍延期利息为:
加倍延期利息 = 10000 × 0.0005 × 2 × 30 =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