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带生补课存在违反《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可能。根据《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而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学活动,不得安排超出规定的教学任务和学生过多的课外活动。因此,教师带生补课可能违反了以上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