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办理应在产妇分娩后的2个月内完成。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1. 准备材料:产妇的身份证、户口簿、结伴证、医院的出院证明和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等。
2. 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领取《重庆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并填写申请表。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请表和所需材料,向当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津贴和出生登记。
4. 计生部门审核材料后,将生育津贴发放到产妇的银行卡中。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超过2个月未办理生育津贴申请,可能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