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限购区域内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出售1套后,可于半年内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
继续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区域内购房,不用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该政策于1月19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