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局级以上行政级别的公职人员才可以乘坐高铁动车一等座,而相当于司局级的其他公职专业技术人员,即正教授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乘坐高铁动车一等座。县处级及其以下行政人员或者副教授及其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公职人员,只能乘坐高铁动车二等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