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末借款余额175.9是由借款于期初的余额和期间借款及偿还的金额所累计得出的。
2. 在期间,若借款余额有增加,则说明有借入的资金,反之则有偿还借款的资金。
如果借款余额增加,则会计上会在借款科目中记入借款金额;如果借款余额减少,则在还款的科目中记入还款金额。
3. 每期或月末,将借入或偿还的金额累计起来,就得到了期末的借款余额。
因此,期末借款余额175.9是由期初借款余额加上期间借款及偿还额所得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