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的同时,不得从事与其职业相冲突的其他职业,更不能兼任其他职务。这是为了保证律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以及维护客户的利益和律师的职业操守。因此,律师不可以有副业。如果律师必须从事其他工作,其必须注销或暂停其律师执业资格,这样才能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