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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助政策
时间:2025-04-13 18:31:29
答案

一、降低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

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1.8万元。

二、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大额补贴的报销比例

将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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