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荣誉卡”办理条件
1.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
2.符合上述申报奖项条件已在我市申报相应奖项的个人。
二、“荣誉卡”办理方式
1.将身份证(有照片的一面)电子版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1份、《临沂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表》1份发送到邮箱szxxzywk@ly.shandong.cn。
2.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各献血点进行办理。
3.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血站520办公室现场进行办理。
三、“荣誉卡”使用范围
1.不限次数免费游览我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
2.不限次数到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挂号费);
四、“荣誉卡”使用方式
1.通过亮证方式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
2.通过亮证方式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挂号费);
3.通过刷卡方式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通过亮证方式乘坐县区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
五、“荣誉卡”使用注意事项
1.“荣誉卡”终身有效,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冒名顶替使用,一经发现,当场收回。
2.使用刷卡方式乘坐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2021年2月1日以前办理的无偿献血荣誉卡,根据审卡提示,需要审验一次,此后每3年一审(到期需审验时刷卡会有提示)。2021年2月1日后办卡、审卡的,每3年审验一次。
3.使用亮卡方式乘坐县区公共交通工具的不需要年审。
4.审验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无偿献血荣誉卡到办理网点进行审卡,可自愿购买乘车意外伤害保险(10元/年,30元/3年),(他人代审需持卡片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逾期未审则失效,乘车刷卡时提示“请投币”,此时持卡人应按投币乘车方式全额投币,审验后可继续免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