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可以办理慢性病。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农村慢性病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办理材料:农村居民身份证原件、慢性病诊断证明、有关医疗发票等。
2. 申报及鉴定程序:参合农民向本乡镇合管办提出申请,乡镇合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初审,并把符合标准的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连同其合作医疗证一并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3. 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单,慢性病调查表,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办理。
4. 申报指定慢性疾病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市及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病历复印件或与申报的慢性疾病有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证明材料、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指定慢性疾病申请表》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