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境时,根据我国海关规定,个人物品需符合以下限制:
1. 携带品总价值限制:5000 元人民币(含 5000 元)。其中,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价值不超过 2000 元的物品,其他物品价值不超过 3000 元的物品。
2. 禁止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及其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3. 限制携带药品,如需携带,需提供我国相关许可证明。
4. 携带需申报的物品,如货币、金银制品、金银边角余料及废渣、废液、废液废料等。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在入境时,请遵循海关规定,如实申报您的行李,以确保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