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职工小于等于35岁,按照公司缴费部分1%.个人缴费工资的2%记入。
2.在职职工大于35岁且小于45,按照公司缴费部分1.3%.个人缴费工资的2%记入。
3.在职职工大于45岁的,按照公司缴费部分2%.个人缴费工资的2%记入。
4.退休人员,按照4.5%比例划入(按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