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的从业限制期则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