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了哈
1、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每年报销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累计700元,退休人员累计500元;合规医保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个人支付20%,退休个人支付16%;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个人支付40%,退休个人支付32%;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个人支付50%,退休个人支付40%。
2、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人员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