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