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2023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2年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按全省2023年执行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补缴的,逾期不再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