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1000元/人/月;
2、硕士:800元/人/月;
3、学士和技师:600元/人/月;
4、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二、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2018年5月13日文件下发之日起,首次到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
2、在外租赁住房的,自2018年5月13日以后租赁住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办理。由所在企业代为申请办理。
三、房屋租聘应提交证件:
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 房屋租赁合同。
二、申请流程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