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向原决定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需在作出初次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满意,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