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外嫁女的户籍登记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根据农村的规定,女孩一旦结婚,户口就会转移到自己的丈夫那里,这造成了很多问题,但这项操作实际上并不是强制性的。
以出嫁女的常住户口为参考依据,户口在娘家尚未迁移的按照要求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户口在婆家已经迁出的也要尽快安置当事人在当地的承包地问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出嫁女离婚,丧偶,未婚,等为理由,侵占农村出嫁女在村集体中的各项权益。
在新颁布的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外嫁女可以选择自己的住所来办理户籍登记。除了迁往她丈夫那里外,她可以选择在她母亲的家里登记户籍。一旦选择了户籍,村集体就不能以结婚、离婚为由强制搬出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