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经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
2.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3.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4.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资产、会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