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女职工在参加社会保险期间,在生育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待遇。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当地的社保政策来规定,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标准和金额可能不同。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通常是由企业给予职工,然后由企业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因此,如果您在生育前已经交满了6个月的社保,并且符合当地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待遇标准,那么您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但是请注意,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略有不同,请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