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险用以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应该按照《会计制度》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计入企业的“工资福利费”或“社会保障费”中。
具体来说,应该在企业的会计档案中开设“商业险”或“意外险”核算项目,将每月或每季度支付的保费计入当期工资福利费或社会保障费用中。
同时,还需在财务报表上透明地反映出商业险的支出情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