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医保将提高“两病”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70%。同时,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也将提高到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