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与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终审定。
6.最后审定、发证: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办法,高级经济师有笔试和答辩两项,先通过各省组织的经济师笔试,然后提交申报材料参加答辩,两部分都通过后就可以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了。
高级经济师评审一般从符合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水平四个方面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