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是一个孩子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二个孩子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如此类推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